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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8年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集中结项的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18-05-10 19:46:33 点击量:


校内各单位:

现将2018年河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项目集中结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12015年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和应用研究重大项目。

220142015年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

320142015年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人文社科类)

420142015年优秀学者资助项目。

5.经批准同意延期结项的其他年度项目

二、申请结项条件

项目主持人已经完成项目立项通知中约定的研究任务。

三、提交材料要求

1.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和应用研究重大项目结项需提交以下材料:

1)研究成果和获得的项目及奖励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还。论文需提交论文原件和刊物封面、目录、全文复印件各1份;著作需提交著作原件和封面、版权页、目录、后记复印件各1份;研究报告需提交研究报告正文打印件和采用部门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2)《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审批书》(见附件)10份;

2.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人文社科类)结项需提交以下材料:

1)研究成果和获得的项目及奖励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还。论文需提交论文原件和刊物封面、目录、全文复印件各1份;著作需提交著作原件和封面、版权页、目录、后记复印件各1份;研究报告需提交研究报告正文打印件和采用部门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2)《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总结报告》(见附件)10份。

3.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结项需提交以下材料:

1)研究成果和获得的项目及奖励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还。论文需提交论文原件和刊物封面、目录、全文复印件各1份;著作需提交著作原件和封面、版权页、目录、后记复印件各1份;研究报告需提交研究报告正文打印件和采用部门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2)《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申报书》10份。

3)《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建设目标责任书》复印件(省教育厅审核签章返回件)10份。

4)《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总结报告》(见附件)10份。

4.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学者资助项目结项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研究成果和获得的项目及奖励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还。论文需提交论文原件和刊物封面、目录、全文复印件各1份;著作需提交著作原件和封面、版权页、目录、后记复印件各1份;研究报告需提交研究报告正文打印件和采用部门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2)《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审批书》(见附件)10份。

3)《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学者资助项目计划任务书》(省教育厅审核签章返回件)复印件10份。

以上项目、人才、团队研究或建设期间公开发表或出版的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注明资助项目的名称,并附项目编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四、材料审验

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对结项材料严格审验。审验内容:

1.研究成果是否有政治性、学术性错误。

2.提交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3.项目的负责人、组员、名称及预期成果是否与原计划一致。

4.经费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经审验合格,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要在相应栏目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和负责人私章(或签名)。《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统计表》(见附件)由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统一填写,并签字盖章。项目结项的审验质量,将作为学校申报教育厅社科研究项目、评选社科研究成果和科研管理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

五、报送材料要求

请各学院于5月25日前把结项材料纸质版、电子版按照要求报送至指定地点及邮箱。为规范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实行集中结项,不受理个人申请。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项者须提交《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变更审批表》(见附件),否则按撤项处理,不予结项。该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报送地点:办公楼社科处B403室

电子信箱:sk@haut.edu.cn

联 系 人:张纲

电  话:67756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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