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工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河南工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创新人才培育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及《河南工业大学“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实施方案(试行)》和《河南工业大学“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学校将于近期开展2018年度校科研基金(社科)项目结题验收及年度检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验收与年度检查的范围
1、项目验收:
(1)2015年度“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创新人才培育项目;
(2)2015年度“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社科研究基金项目;
(3)2015年度“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交叉科学重点培育项目;
(4)2015年度“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创新团队支持计划;
(5)2016年度“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智库培育项目。
2、项目年度检查:
(1)2016年度“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创新人才培育项目;
(2)2016年度“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社科研究基金项目;
(3)2016年度“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创新团队支持计划。
二、项目验收的具体要求
1、验收方式
验收采取提交验收报告、学校形式审查、会议验收方式进行。
2、验收材料要求
(1)填写《河南工业大学校科研基金项目结项验收报告》(见附件),材料整左侧装订后一式三份,电子版发社科处邮箱(sk@haut.edu.cn)。结项成果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
(2)结项材料需提交各学院,经所在学院初审、签署意见、盖章后报学校社科处。行政部门人员的验收材料交学科所在学院进行上报。
(3)请注意“结项验收报告”中的经费决算表务必如实填写,并由财务处盖章,经费使用不符合预算需整改。
3、验收汇报PPT要求
(1)项目负责人填写验收报告的同时,须按照考核办法准备汇报用PPT。(微软office 2003 ppt兼容格式),
(2)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PPT汇报内容要求(见附件)。汇报PPT同验收报告一同上交。
4、提交时间
上述验收材料请各学院审核盖章后于2018年4月13日报送至办公楼B403室。学校验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项目年度检查的具体要求
要开展项目年度检查的项目负责人需填写年度进展报告(见附件),并附主要相关成果材料复印件,左侧装订后一式一份交各学院。学院进行核实后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查并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于2018年4月13日报送至办公楼B403室。行政部门人员的年度进展报告交至所在学科的学院。
报送地点:办公楼社科处B403室
电子信箱:sk@haut.edu.cn
联系人:张纲
电 话:67756137